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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16/12/19    新闻来源:党办    新闻编辑:党办

吉林省四平卫生学校2016年度
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

 
为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,全面、客观、公正地评价中层干部一年来的政治思想表现及履行工作职责情况,真正起到对中层干部的监督、激励与约束,增强其工作责任感,提高工作效能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“党管干部”原则和“客观公正、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”的工作准则,加强民主管理与群众监督,在考核内容上,突出考核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效果、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、廉洁自律以及政策理论水平。通过考核,了解干部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,检查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的进展和执行情况,督促干部改进工作,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,为干部选拔、任免和评先选优提供依据。
二、考核对象
考核对象为全校在职中层干部。
三、考核内容       
考核从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进行,重点考核工作实绩。
(一)德:是指政治立场、理论水平、观点、思想品德、工作作风等。主要包括:思想政治素质;团结协作、全局观念;民主作风、群众观念;个人修养、道德品质;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等。
(二)能:是指工作能力、政策水平、业务专长、服务水平等。主要包括:政策水平与管理水平;决策能力;组织实施能力;办事效率;开拓进取、创新能力等方面。
(三)勤:是指工作态度、精力投入、工作纪律和勤奋敬业的表现。主要包括:事业心、责任感、奉献精神;投入精力、真抓实干;劳动纪律等方面。
(四)绩:是指完成任务;工作实效;群众满意。主要包括:完成工作的数量、质量、效率、效益以及突出的工作成绩和突出贡献等方面。
(五)廉: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方面。
四、考核办法
(一)中层述职
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,进行中层述职(正职和主持工作的副职会上述职;其他中层只交述职报告),每人述职不超过5分钟。述职大会初步定于2017年1月上旬召开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(二)民主测评
中层干部述职结束后,组织全校教职工对中层干部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民主测评。评价方式分三个档次:优秀、称职、不称职。
(三)征求意见
主要是征求广大教职工对被考核中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。征求意见方式为:一是发放征求意见表;二是设立征求意见箱;三是组织谈话。
五、考核结果的运用
      1、群众反映良好,民主测评“优秀”票较多,并且“优秀”与“称职”票总和超过测评群众半数且排名靠前者,在干部提拔晋升和评先选优时优先考虑。
      2、群众反映一般,民主测评“优秀”票较少,“优秀”票与“称职”票总数虽超过测评群众半数但排名靠后者,由分管领导与其谈话,指出缺点与不足,提出改进意见。
3、群众反映较差,民主测评“优秀”与“称职”票总和低于测评群众半数者,校党委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,必要时调整其中层岗位或降职、免职。
      六、工作原则及要求
      1、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方法。
2、坚持走群众路线,充分听取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。
3、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,对个别群众的意见进行客观分析和正确看待。
4、要注重干部考核的实效性,通过对干部的考核评价,促使干部看到自己的缺点与不足,以改进工作,提高水平。
  
 附:中层干部述职名单(略)
 
  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吉林省四平卫生学校委员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12月19日